建筑业如何异地预缴,异地建筑服务预缴政策规定(建筑业为什么要先预缴税款)

时间:2023-07-27 浏览:110 分类:娱乐资讯

建筑企业异地预缴增值税流程

法律分析:施工企业异地预缴增值税,需要先在当地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开具对外经济证明。企业持合同、对外经济证明、营业执照到项目所在地税务局办理预缴。现在有很多地方不需要上项目,只需要在电子税务局操作就可以了。预缴税额可在企业申报时扣除。055-79000(财税〔2016〕74号)规定,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劳务的,应当在建筑劳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以预缴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按照预缴的增值税所在地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法律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劳务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劳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应当根据总价和价外费用扣除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缴税率计算预缴税款。(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劳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在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分包货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预缴税金。(三)对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劳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其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扣除分包货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预缴税金。

建筑企业异地预缴增值税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施工企业异地预缴增值税,需要先在当地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开具对外经济证明。企业持合同、对外经济证明、营业执照到项目所在地税务局办理预缴。现在有很多地方不需要上项目,只需要在电子税务局操作就可以了。预缴税额可在企业申报时扣除。055-79000(财税〔2016〕74号)规定,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劳务的,应当在建筑劳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以预缴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按照预缴的增值税所在地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的公告》第四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劳务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劳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应当根据总价和价外费用扣除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缴税率计算预缴税款。(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劳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在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分包货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预缴税金。(三)对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劳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其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扣除分包货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预缴税金。

异地提供建筑服务应如何预缴税款

第三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劳务的,应当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劳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055-79000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施工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老建设项目。第四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劳务,按照下列规定预缴税款: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劳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从总价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劳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扣除分包货款后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余额为基数,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预缴税金。3.对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劳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扣除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预缴税款。第五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劳务的,应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预缴税金:1。如果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则应预缴的税款=(总价及价外费用-分包款)(1 11%)2%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预缴税金=(总价及价外费用-分包款)纳税人应按项目计算预缴税金,预缴。扩展资料第六条纳税人按上述规定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分包款项,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予扣除。以上凭证指:1。从分包商处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上述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可作为2016年6月30日前预缴税款的抵扣凭证。2.2016年5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从分包单位取得,在备注栏注明建筑劳务发生地的县(市、区)和项目名称。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文件。第七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劳务的,在向建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时,应当报送以下资料: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2.与发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从分包商处获得的发票原件和复印件。第八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劳务的,向建筑劳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的增值税,可以在当期应纳税额中抵扣。如果扣除不完整,将结转到下一期进一步扣除。纳税人应使用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的凭证,通过预缴税款的方式抵扣应纳税款。第九条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劳务,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以按照其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向建筑劳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第十条对跨县(市、区)提供的建筑劳务,纳税人应设立自己的预付款账户,并区分所有收入、已支付的分包、已抵扣的分包、已抵扣的分包发票号、已预付

1.填写预付款信息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的公告》,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劳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出租的预缴税金应分别填写在第3行、第4行、第5行。2.异地预缴的税款属于“本期缴纳的税款”,《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可与申报时应缴纳的税款相对应填写:上述预缴的税款反映在第28行“分期缴纳的税款”中,根据报表的逻辑关系不会造成重复纳税。

建筑业简易计税异地预缴本地如何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七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劳务的,在向建筑劳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必须报送以下资料: (一)《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二)与发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三)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从分包商处获得的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扩展信息:政策解释:1。企业所得税采用“年计算、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方法征收。预缴是保证税款均衡入库的一种手段。企业的收入和费用只能在企业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才能准确计算。通常是按纳税期的实际金额预缴。存在一个问题,即本期应纳税所得额是按照上年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预缴还是采用其他方式预缴,都无法准确计算。因此,企业提前少缴税款不应视为偷税。(摘自1996年1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国发(1996)8号文。2.纳税人未按规定的国库缴款期限预缴所得税的,在税务处理上属于滞纳金行为。除责令纳税人限期缴纳税款外,还将按规定收取滞纳金。(摘自1995年12月8日浙地税局浙国税发[1995]211号)3。为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企业第四季度所得税应在季度结束后15日内预缴,然后进行汇算清缴。(摘自浙国税发[1994]111号、浙地税发[1994]128号)参考来源:百度百科-预缴

建筑业异地预缴税款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一是施工企业总公司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由总公司按项目实际营业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项目部向当地税务机关预缴。二。建筑业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按照下列方法预缴: (一)建筑业企业总机构只有跨地区项目部的,扣除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余额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施工企业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不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其营业收入、员工工资、资产总额应汇总到二级分支机构统一核算,二级分支机构应按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3)建筑业企业总机构既有跨地区直接管理的项目部,又有跨地区二级分支机构的,在扣除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有关规定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055-79000(国税函〔2010〕156号)